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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开展“合力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1-06-02 16:00:43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谦 通讯员 李建芳)“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至候审室候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庭审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现在开庭!”

6月1日,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的模拟法庭里,13位身着法袍、检察官制服、律师袍、法警制服的同学们已整齐就位,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由中学生演绎的一堂生动的模拟庭审课,正式开庭!当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订后的首个生效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合力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未成年人“两法”知识,提高青少年知法、用法、守法意识。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是由发生在晋中市的一起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件为蓝本而改编的。参加的同学们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程序进行,从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到当庭宣判,学生们都聚精会神地融入其中,用法言法语分别呈现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给在场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活动中,来自榆次一中、晋中市体育运动学校的70余名学生还共同参观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四大权利、青少年犯罪类型、常见校园欺凌方式等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

榆次一中校长侯西强表示:“通过选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模拟案件庭审,能够让学生有更加直观的感受,更加懂得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次对校园欺凌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责任,并将刑事犯罪年龄由14岁调整至12岁。这意味着在反校园欺凌的道路上,被欺凌者不再孤独。新法律真正做到了威严有爱、落地有声、追责有力,青少年应当勇敢向校园霸凌行为说“不”,共同做明理、守法的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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