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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

时间:2021-06-17 18:00:08 | 来源:太行日报

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

在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完善指标到校政策,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方面,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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