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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小学实行“公民同招” 杜绝争抢生源

时间:2021-06-06 09:00:22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5日电(杨静)记者5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2021年山西普通中小学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

山西省教育厅官网截图

2021年山西普通中小学招生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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