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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时间:2021-01-28 12:00:18 | 来源:山西日报

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全面系统部署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首先就要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引导教师自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

《指导意见》提出:一是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引导广大教师厚植信念情怀。二是推进常态化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达到一定学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并上岗任教。三是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四是严肃师德问题查处,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五是完善教师思政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高校应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合力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到教师管理的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说。

改革职称制度,实行分类评价

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分类分层、科学评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完善评价标准。长期以来,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问题,对此,《意见》明确: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各学科高水平期刊目录和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方守恩表示,意见破立结合,在破除“五唯”之余,还提出了具体举措,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

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等,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

“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特色和规律,细化分类评价体系。这样才能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龚旗煌表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机制

“《指导意见》把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的突破口。”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介绍,要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要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要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作用。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表示,《指导意见》极大程度优化了教师人才发展的环境,为探索打造高质量发展、充满活力、具有韧性的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本报记者 丁雅诵

原标题: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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