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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份全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暨消费提示

时间:2020-01-07 11:22:28 | 来源:山西新闻网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1月07日)

一、概况
2019年12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1171件,同比增加115.20%。其中,咨询7815件,同比增加218.20%,占受理总量的69.96%;投诉2797件,同比增加17.62%,占受理总量的25.04%;举报559件,同比增加56.58%,占受理总量的5.0%。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1.27万元,争议金额356.13万元。详见下图: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279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517件,同比增加3.48%,占投诉总量的54.24%;服务类投诉1280件,同比增加40.35%,占投诉总量的45.76%。
(一)商品类投诉
2019年12月份,全省1517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依次为食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详见下图:(二)服务类投诉
2019年12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1280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物业服务类。详见下图: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559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无照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行为。详见下图:
四、消费提示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就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做到“三查”: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二)食物储存有讲究。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三)外出就餐要注意。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持有合法许可证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B以上的餐饮单位消费。预订“年夜饭”应亲自到饭店,对饭店的经营现状、用餐环境、卫生状况、人员素质、信誉等级等作一个直观的调查了解。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勿食用违禁食品。
(四)消费时要保存维权证据。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购物票据,以备追溯举证。外出就餐或购买到问题食品,要及时找商家维权。饮食后若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物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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