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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全“五大体系” 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时间:2022-01-20 17:00:04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20日电 (吴琼) 记者20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抓手,健全完善“五大体系”,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4以下。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山西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将即将关闭退出矿、停产矿、停建矿、技改矿、整合矿、基建矿、生产矿等类型煤矿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消除监管盲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办企办矿、依法履职尽责、依法生产经营。

健全完善安全基础体系,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建立“先执法、后验收”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动态考核、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建成一批无人少人智能化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督促煤矿企业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3年——5年)和年度计划,加强全员培训;落实“一优三减”措施,严管“大班次”,全省所有煤矿单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500人,对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煤矿,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健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定期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每月发布风险分析报告,督促煤矿开展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重点防控采掘接续失调等系统性风险,对采掘失调构成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督促煤矿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保证灾害治理的空间和时间;切实加强五人小组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研究建立五人小组人员退出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排查整治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深层次根源性问题。

健全完善安全执法体系,坚持规范执法,科学精准编制执法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约谈曝光、停产整顿、大额处罚、矿长记分、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综合措施,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互联网+执法”,利用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煤矿安全监管专员APP和双重预防系统,充分发挥瓦斯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系统联网作用,对异常行为立即核查、果断处置。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煤矿应急基础管理,督促煤矿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强化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储备救援物资,提升救援装备水平;严格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坚决杜绝冒险作业;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煤矿,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强化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加强培训和战备管理;做好事故报告和抢险救援,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健全应急联动和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应对煤矿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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