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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将有大变化

时间:2021-10-08 08:00:29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10月6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力争年底前,90%以上三甲综合医院实现DRG或DIP付费。

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3月31日召开2021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视频会,部署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个试点年度重点工作。国内30个DRG试点城市和71个DIP试点城市今年分批进入实际付费,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试点城市实现实际付费。

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DRG付费和DIP付费试点,将带来什么变化?以阑尾炎手术为例,如以原来按项目付费,住院以后按照检查费、检查项目用药、治疗项目、手术费等,根据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进行结算。而按DRG付费,就是将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性别、年龄、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诊疗的资源消耗(成本)程度以及是否有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合成一个“疾病诊断相关组”,最后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收费、医保支付标准。

对老百姓来说,DRG付费实施以后,过度医疗会得到抑制,住院患者治疗费用的增幅会得到控制和下降。2011年,北京成为全国首个使用DRG付费的城市。北京选取6家三甲综合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试点显示,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医保费用增长可控。DIP付费,指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根据各病种费用均值、技术难度等一系列因素,计算出支付总金额,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的方法。DIP付费也能起到抑制过度医疗,减轻患者负担的作用。

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我省将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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