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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扎实做好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工作

时间:2021-08-05 11:03:10 |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11日以来,晋城市连续受到特大暴雨的袭击,致使晋城市部分城乡房屋受到严重损毁,使广大人民群众遭受了财产损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把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出台《关于开展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8月1日至10日开展全市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指导范围包括汛期受损达到严重隐患无法继续使用,采取清人、停用、临时安置措施的所有农村房屋;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被初判为安全风险并被鉴定为C、D级的所有房屋;地质灾害易发村庄所有房屋。重点指导房屋受损部位,是否存在墙体倒塌、屋顶坍塌;是否存在房屋承重构件(承重墙体)或承重柱严重变形开裂、梁柱、梁墙、檩与梁、檩与檩、檩与椽连接是否出现松动脱落以及木结构构件是否变形、开裂、腐朽等情况。重点指导安全鉴定为C、D级的房屋受强降雨后演变发展状况,是否存在隐患加重升级,是否存在新的隐患。同时指导房屋场地周边隐患情况,房屋是否紧靠边坡、崖体;房屋四周排水是否通畅等强降雨易造成次生灾害。

针对损毁情况,工作人员通过排查提出处理建议,避免进一步发生坍塌、滑坡等突发事件,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般隐患措施:房屋屋顶漏雨,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采取一定的苫盖措施减少雨水侵蚀对房屋损毁,雨停后采取措施修缮;局部受损的,建议逐户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处理,避免因强降雨造成更大损失。严重隐患措施:房屋屋内渗水,注意观察墙体基础情况,墙体倾斜或者基础塌陷变形明显,建议立即搬离,大雨过后鉴定后整改;房屋倒塌或者整体存在隐患的,建议立即采取措施转移人员、财产,大雨过后鉴定整改。其他隐患措施:周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立即撤离,大雨过后鉴定整改,修复隐患部位,确保安全后再居住使用。

对于一般隐患的房屋,在强降雨过后,要尽快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于严重隐患的房屋,在强降雨过后,经安全鉴定后,房屋为基本安全的,居民可在确定安全后返回居住;经安全鉴定后,房屋为危房等级的,农村房屋对照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符合条件的,列入危房改造对象,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改造。城市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列出整治计划,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其他隐患的房屋或不宜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一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实行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配合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逐村逐户对受灾群众房屋进行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群众有序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5个包县(市、区)指导服务组要提前围绕指导内容,加强培训学习,与被指导服务单位做好对接,按照指导服务要求深入现场,确保指导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每个县级城市房屋至少指导服务1-2个街道,每个街道至少指导服务2个社区。农村房屋至少指导服务3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指导服务3个村,每个村至少抽查指导服务10户的比例(含安全排查鉴定为C、D级的房屋)。各指导服务组在指导服务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指导服务报告,填写受损情况统计表和安全指导服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重点总结指导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推进建议等,报告数据要翔实、可靠,能准确地反映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编辑: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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