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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农机报废有补贴

时间:2021-04-29 20:00:47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从6月1日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5类农机达到报废条件,可申请相应的补贴资金。

为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我市将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补贴对象为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据介绍,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具体为: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式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18千瓦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千瓦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符合报废补贴条件。此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农机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所有者也可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申请报废补贴。(徐方伟、傅永东)

原标题:五类农机报废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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