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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办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

时间:2021-11-09 18:00:05 | 来源:晋城市疫情防控办

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进一步规范购药人员行为,市疫情防控办发布购药告知书。

购药告知书

广大市民:

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进一步规范购药人员行为,现告知如下:

一、“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管理要求

从11月7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凡购买“两抗”药品人员要进行流行病学信息登记,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要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二、购药人员要求

所有购药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购药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工作;

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行程码异常或显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购药人员,不得购买药品,药店工作人员采集患者个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购药人员或患者要配合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凡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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