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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0家零售药店成防疫“哨点”

时间:2021-08-10 12:01:58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许晶晶)全省1403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注册使用;对74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管控措施……8月9日,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情况进行了通报。“一退两抗”药品指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可以用于对症治疗新冠肺炎的发热等表态症状。按照省疫情防控办有关工作要求,省药监局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后,精准调整工作措施,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督促全省零售药店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精准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求自7月29日起,零售药店要加强购药人员筛查,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查验购药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查验购药人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和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省药监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组织开发完成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对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企业员工同步进行培训,实现全省“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实时采集和查询。注重发挥大数据优势,实时抓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购药预警信息,同步向全省各级疫情防控办疫情监测系统推送。目前,全省1403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系统注册使用,采集销售信息1343万余条,已推送预警信息1065条,为流调工作提供了靶向信息,有效提升了防控工作效能。为督促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7月30日起,省药监局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三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企业负责人承诺,将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立即按防控要求对所属854家药店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共约谈药品零售连锁总部7家、零售药店978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42家,警告26家,责令整改132家,对74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管控措施,立案79起,全部予以核查处置。相关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专家来答疑8月9日,山西晚报记者在省人民医院周边一家药店看到,药店门口摆放着工作台,店员对进门的消费者一一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等。同时,“一 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要出示身份证。就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山西晚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采访了省药监局副局长李庭芳、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张雪航。山西晚报:如果消费者体温异常、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情况,将无法购药,如何让大家理解呢?李庭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必须坚决执行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全省疫情防得住、控得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能给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更好的大环境。疫情防控是涉及多系统多部门的联动性工作,核心就是做到“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在发生疫情后能够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实现精准控制。药店与商场、超市等其它公共场所不一样的是,前往药店购药的人员基本都有治疗疾病的需求,本身可能存在有疑似感染新冠病毒风险。一般药店是一个小型的、较封闭的公共场所,不采取严格疫情防控措施,非但不能起到保护百姓身体健康的作用,相反可能会导致感染传播疫情,因此加强药店自身防护,必须对购药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山西晚报:实行“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需要全省140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共同落实。这么庞大的群体,如果发现有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执行实名登记销售政策的情况,监管部门将如何处置?张雪航:实施“一 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就是要及时发现风险点,让可能存在风险的人群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以最大程度遏制传播,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作基础数据准备,为疫情防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自“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工作开始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力度,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药品零售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和“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实名登记销售要求不严的企业,监管部门采取责任约谈、暂停销售、停业整顿等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抓实落地,确保疫情防控人员筛查和流调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无论对于疫情防控工作,还是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社会共治始终是重要的方式。广大群众都是疫情防控的参与者,也希望成为监管视野的探照灯,成为监管触角的延伸,共同监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共同筑牢我省疫情防线。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不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政策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监管热线进行反映,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山西晚报:药品监管部门有没有其它跟进措施,以确保相关工作得到更加科学、有效地落实?张雪航:对“一退两抗”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主要目的是根据购药人员的基本信息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感染风险,为全省疫情防控人员流调工作收集基本信息,提供判定依据。为落实落细这项工作,省药监局在抓好软件使用、督导检查、警示约谈等工作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配套跟进措施:开发了登记销售系统辅助插件。插件安装后可实现对登记销售药品的精准提示,以避免在对近400个应登记药品进行销售时,操作人员漏登记、错登记的行为发生,可以看做是智慧化管理的辅助措施;采取了全省分类分区的差异化管理措施。鉴于当前全省各地市疫情防控工作均有细化要求,为方便各地药品监管部门都能够更好地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办工作要求,省药监局建立了全省登记销售基础数据库,同时将登记销售数据维护更新权限下放至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允许各市级监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既保证了全省登记销售工作的统一性,也确保了工作措施因地制宜、科学精准调控。加强宣传工作,省药监局统一制作了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宣传海报、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登记销售操作指南,已印发至全省14000家药品零售企业,便于广大药品零售企业准确执行,也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山西晚报:在实名登记销售实际操作中,如何防止登记信息失真,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李庭芳:省药监局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进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身份查验时,必须将身份证作为查验必备条件,必须在查验时确认人、身份证等关键信息的真实、一致。如购药人员不能提供身份证,药店可规劝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山西晚报记者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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