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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打击代理退保 已势在必行

时间:2021-07-21 17:00:05 | 来源: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

“代理退保”黑产近年在全国范围内频繁活动,甚至从零散代理逐步转向公司化运作,严重干扰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最终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前,监管部门也多次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

《通知》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完善重大欺诈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发现识别重点业务领域面临的欺诈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本次也被列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实际上,为严厉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早已开始。银保监会此前披露,已连续两年与公安部联合开展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全国保险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欺诈线索28005条,公安机关立案千余起,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

案例:违法收集投保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公开的信息,2014年5月至2020年6月,周某先后在某人寿上海电销中心、某人寿上海分公司任职及离职期间,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统计,被告人周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交易信息500余条。2020年6月24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周某抓获,缴获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台、客户信息表3张等物品一批。

在作案过程中,周某根据自己掌握的投保人信息主动联系相关投保人,自称是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通过向客户赠送礼品等方式获取信任,歪曲解释保单,并私自操作客户手机,屏蔽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诱导消费者办理减保、退保,并推荐保险产品,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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