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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在手纳税人不费时不费力轻松操作

时间:2021-05-18 16:00:22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贾蔚然)“现在很多税务事项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了,不费时间不费力气就可以办好。”“鼠标轻轻一点,一切OK。”近日,不少群众都为税务方面办事效率的提升而感到愉悦。5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了方便纳税人在网上操作税务事项,专门为大家提供了《山西省常用税费业务办理手册》,予以详细介绍。该业务手册明确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业务事项,纳税人可自行登录办理;无法在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正常办理的业务事项,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办理兜底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对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该项业务操作不了解的,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下“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模块学习该项业务操作。同时也可就近到实体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区会提供操作辅导服务,实体办税服务厅地址等信息可登录官网“办税地图”查询。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人工窗口办理业务,同样会为您提供资料预审服务,以减少等候时间;经资料预审,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事项前,需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级别A级、B级纳税人,在符合办税资料容缺受理条件且做出承诺后,提供容缺办理服务。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并对向税务机关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将计入失信人员所经营或服务的缴纳税费单位及本人的纳税信用记录。该业务手册明确纳税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时限、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全省各办税服务场所均适用且保持一致。在全省范围内,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要求提供超过本业务手册明确规定范围以外资料的,纳税人有权拒绝,并可向本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下载税费业务办理所需表证单书,查询全省办税服务厅地址、受理业务范围、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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