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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古城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0-09-02 08:00:43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大同8月31日讯(记者杨晓明)8月25日,记者从大同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大同古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大同依法治市迈上了新台阶,依法兴旅进入了新阶段,为大同全力打造省级副中心城市、抢抓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和制度基础。大同是国务院1982年2月首批公布的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同古城是大同历史文化名城最集中的体现,承载着大同2200多年来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是该市人民心目中的无价之宝,是大同的名片,也是山西的一张名片。《大同古城保护条例》共6章、43条。第一章是总则,对古城保护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第二章是规划,对古城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是保护,明确了保护对象,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第四章是利用,鼓励对古城的合理利用,让古城“活起来”;第五章规定了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规定了条例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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