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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吕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全部淘汰 提前办理报废可获补助

时间:2020-12-12 08:02:17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王晋磊)12月9日,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称:12月30日前,吕梁将完成全市634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12月1日起,吕梁市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路检路查,按上限严格依法查处;对2020年12月31日前未淘汰柴油货车的企业或个体车主,不再办理新增运力和其他营运许可。吕梁市本次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是指在该市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截止到2013年前生产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车辆报废流程为: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单。也可先注销,后拆解,车主持《道路运输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办理车辆营运注销手续,领取《道路运输证》注销单。补助申请流程为:车主在注销车辆后,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单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单,前往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服务窗口,办理补助、奖励资金领取手续。车主为个体的,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助标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登记年限为2013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9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98万元;登记年限为2011至2012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65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1.1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65万元;登记年限为2009至2010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0.88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43万元;登记年限为2007至2008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1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0.66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1万元;登记年限为2006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0.8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0.55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0.88万元。2020年12月3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助。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20年12月15日前淘汰的,除补助资金外,给予补助资金15%的奖励资金;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淘汰的,给予补助资金10%的奖励资金;2020年12月2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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