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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四高两同步 晋城在行动】我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

时间:2020-08-07 14:00:12 | 来源:太行日报

改善生态环境 优化产业结构

本报讯 记者闫妮莎报道: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日前,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印发《晋城市2020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煤炭、电力、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即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利用能耗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大对重点行业的节能专项监察,对监察中发现的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已依法关停的企业名单(“红牌企业名单”)和设备清单及产能。

利用环保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一步扩大自动监控监管范围。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不得无证排污。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关闭,并在门户网站公布相关企业名单。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坚决不予发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强铸造行业的环保执法,倒逼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利用质量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被依法关停的企业,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将有关情况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处理,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已依法关停的企业名单(“红牌”企业名单)。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重点行业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

利用安全生产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组织检查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已依法关停的企业名单(“红牌”企业名单)。

利用技术标题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自领域内落后产能的退出工作。采取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依法关停、停业、关闭整个企业,并督促市电力公司对各县及相关部门提出的落后产能名单中的企业断电,确保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责令相关企业向社会做出不再恢复生产的公开承诺,在市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进行升级改造,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辅业改制、集团内部转岗安置等方式分流安置职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注重风险防范,紧盯规模性失业、劳动关系处置、社会保险衔接、经济补偿发放等风险点,完善应对预案,妥善化解矛盾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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