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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完成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

时间:2021-06-30 11:03:00 |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晋城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2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全面完成2021年度晋城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

据了解,2021年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7年调整待遇,也是连续第6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一方面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向高龄人员和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特殊人群的关怀。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标准为:一是每人每月增加51元,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二是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三是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四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据介绍,为了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全市社会保险各级经办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同时,还通过网络、企业工作微信群、大厅服务窗口等渠道,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切实让广大退休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据悉,全市共为符合规定的7.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3.1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分别为151.2元和160元。

[编辑:尚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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