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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时间:2021-06-23 16:00:36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日报记者杨文报道:6月2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已经颁布,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坚持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犯罪”作为根本出发点,聚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总结我省经验,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社区矫正的统筹协调、部门衔接、业务流程、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和规范,重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一定程度上体现山西特色。

《实施细则》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部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明确了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定位,并对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日常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进行具体规定,着力构建密切配合、无缝衔接、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

立足山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聚焦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细则》填补了我省社区矫正制度空白,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职责和可委托司法所事项,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的衔接配合、居住地确定,监督管理中的分类管理、申请外出及异地就学协管,教育帮扶中的公益活动组织、个别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帮扶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特别是对申请外出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实施细则》将近年来山西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社区矫正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在落实教育帮扶职责中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职能作用,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可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履行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职责,同步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短缺的问题。创新监督管理措施,对执行地以外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按照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方式进行监管,由就学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协助管理。

为强化监督保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运行。《实施细则》将监督保障作为专章列出,特别是将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进行细化,具体列出10项监督内容,突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督。建立省市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督察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察,列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职的要求。同时对社区矫正定期分析研判、重大事项报告、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法律文书送达等保障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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