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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时间:2021-03-02 08:00:18 | 来源:山西日报

3月1日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发布消息,截至2020年底,太原市参保人数379.15万人,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基本覆盖了除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铁路、电力企业以外的人群,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截至2020年底,我市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实现“五连增”,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农村建档立卡困难群体就医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80%、90%以上,生育保险待遇和离休干部门诊特药报销保障与省直单位实现“同城同待”,我市不同群体医保筹资待遇水平全面提升。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强化“五个保障”(组织保障、待遇保障、药品保障、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医保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并对企业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4.8亿元,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

2021年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要持续优化医保精细化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基金安全和提质增效“两个确保”。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及时向新冠肺炎救治医疗机构预拨资金,落实好救治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扩大“互联网+门诊慢性病复诊”应用范围,支持处方流转、零售药店配送药品,方便参保群众、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巩固医保扶贫成果

推进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强大病保障能力,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成效,发挥好梯次减负功能。

聚焦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底线,持续做好参保资助工作,确定应保尽保。探索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一体化经办,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

落实医保待遇政策

研究出台职工医保“同城同待”实施方案,推进“同城同待”工作,逐步缩小太原市职工医保与省直职工医保待遇差距。

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机制,优化简化经办服务,最大程度缩短办结时限。

落实好大额门诊特殊药品、“两病”门诊用药、谈判药品等待遇保障政策,做好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保支付管理。

推进医保高效支付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 DRG 付费试点工作,全面启动5家试点医院实际付费,并在全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 DRG 模拟付费并选择具备条件的医院开展实际付费结算。

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集团“总额预算、打包付费”工作。以按人头包干付费给县级医疗集团的方式,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实现门诊统筹待遇翻番。

加强“智慧医保”建设

推进智能审核子系统建设,建成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保证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稳定和高效。

3月底前完成市——县骨干网建设和省——市骨干网对接,尽快实现全市医保网络纵向联通省市县乡、横向连接各部门和两定机构的网络全覆盖。

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2021年底前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50%以上。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严格抓好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三个一”工作(一张清单、一本指南、一套表格)。推行“三减”措施,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完善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功能,大幅度提升全市经办服务网办率,提高线上服务适用性。

推进市域内多点经办模式,加快实现业务就近办理。经办机构要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发挥传统服务兜底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健全医保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线索的移交和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惩戒震慑效应。

聚焦虚构医药服务、虚假票据结算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开展医保领域专项治理。

发挥智能审查、日常巡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优势,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全环节、全流程、全场景监管,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高效率。

逐步建立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定期对基金收支、结余、收益情况及定点医药机构重点指标进行分析预警。

本报记者 郝晓炜

原标题:太原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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