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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成为我市首个空气质量达标区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时间:2021-01-05 18:00:05 | 来源:太行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卢科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2020年底,沁水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相关评测标准,成为我市首个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

近年来,沁水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为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顺世达铸造有限公司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7万元,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对县城25家油烟大户进行设备更换,解决了长期以来“商户有设备不用、有设备不起作用”两大难题,使臭氧前体物大幅度减少。推动各类重点企业主动治污,对4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18家企业24座工业炉窑开展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完成77台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对13家燃气发电企业进行燃气发电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每立方米30毫克、200毫克、300毫克。同时,积极采用中水回用的方式,把断流两年的梅、杏两个水上公园重新蓄水,为县城降温、加湿。借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国卫生县城的创建,把环境治理抓在手上,加强城市清洁工作,促进了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与往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限值、细颗粒物(PM2.5)连续三年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截至目前,沁水县空气质量已经连续三年入围全省前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不仅成为晋城市首个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同时也是山西省唯一GDP突破200亿元、空气质量排名前十的经济、生态“双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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