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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者要被约谈

时间:2020-11-12 20:07:46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11月11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要诚信开展促销活动,如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将依法进行约谈,支持消费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倡导电商企业,要承担审查核验、应急保障、网络安全、食品安全、售后服务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或者有效期限;严格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义务;不得滥用消费者信息,不得违法向第三方透露。

电商企业不能发布虚假广告,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销售与宣传页面发布的图片信息不符的商品,不提供与宣传介绍不符的服务,不虚构、不夸大成交量、成交额,客观展示消费者的评价,不刷单炒信,严禁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电商经营者的责任。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电商企业,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售后服务制度、流程,消费维权的电话、邮件、在线、留言等方式;要充实“双十一”客服力量,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投诉,提升消费者投诉解决率、满意率,助推消费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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