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生活网 - 晋城人自己的生活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未避让鸣笛救护车司机被罚200元记3分

时间:2020-08-04 20:00:53 | 来源:山西日报

8月3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起违法行为,一辆越野车不避让鸣笛救护车,最终被交警依法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不避让鸣笛救护车被罚7月24日,一辆白色越野车行驶至长治市南城街路段时,紧随其后的120急救车鸣笛示意其让行,明知后面有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辆,白色越野车却不主动避让,而是将救护车挡在了后面,拒绝为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随后通过查询,长治市公安交警支队民警找到了当事司机郭某,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郭某当即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于自己抢时间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感到后悔。哪些车辆必须主动避让看了这起违法,有些驾驶员可能会问了,“我给他们避让万一扣我分怎么办?”山西晚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交警,为您梳理主动避让车辆的小知识。首先,我们上路行驶,需要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特种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赋予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特别通行权力,是为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警卫车队,遵守交通管制措施、服从执勤交警的指挥,是法律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前车为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时,同方向的社会车辆应当减速行驶,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越。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时,仅有一条车道的,前车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二条或三条车道的,应打转向灯向右变道让行;有四条(含)以上车道的,应打转向灯,向方便变道的左侧或右侧车道让行。任何时候,保持与前车的车距很重要,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顺利离开车道。在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在特种车同车道内前方的社会车辆,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路口后低速让行,或向右转绕行让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应主动避让。为给特种车让行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应记录时间、地点、所避让特种车车型牌号等信息,如果接到交通违法通知书,驾驶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辩,交警部门调查确认后不以违法论处。交警教你如何避让特殊车辆那么,驾驶员应该如何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呢?跟着交警继续往下看正确的避让方式。相对方向避让,提前减速停让。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后方来车避让,打灯变道。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单一车道避让,靠边停让。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车辆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红绿灯路口避让,靠边让行。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山西晚报记者杨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