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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一封信

时间:2020-03-27 20:22:02 | 来源:晋城交警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朋友们: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晋城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由于城市短途交通的需求,摩托车、电动车因其价格成本低廉,方便出行的特点,成为了大众所熟知和喜爱的交通出行方式,但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安全隐患。2020年3月9日至15日,我市共发生涉及骑乘摩托车死亡交通事故5起,造成7人死亡。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刻不容缓。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畅安2020”2号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假牌套牌、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查、管、控力度,全力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戴好保命头盔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首先,头盔的半圆形设计就可以减少发生事故时被直接碾压的几率;其次,用数据直观告诉您,戴上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所以,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时,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一定要正确配戴安全头盔。可以说,戴头盔和戴口罩一样重要,安全防护一个都不能少!骑行佩戴头盔,平安一路相随!二、杜绝违法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三、规范有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四、共创文明交通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积极支持、理解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出行、幸“盔”有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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