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苑捷) 为解决秋冬季散煤燃烧带来的面源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云州区日前出台《云州区“禁煤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大“禁煤区”建设力度,为群众创造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据悉,云州区“禁煤区”范围为:中心城区主城区东至东梁、南至南梁、西至西环路接109国道、北至水头村,面积6.1平方公里,在这一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煤炭及其制品。该区在“禁煤区”建设中,加强“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管控,依法取缔“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依法检査和查处向“禁煤区”内拉运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车辆。“禁煤区”内以集中供热为主,在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煤改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洁供暖改造。
目前,该区发改、生态环境、公安、住建、能源、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通力合作,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加快推动“禁煤区”建设。同时,加大“禁煤区”建设宣传力度,及时公布燃煤污染控制工作进度,畅通举报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散煤污染控制工作。
原标题:云州区多举措推动“禁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