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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召开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

时间:2020-09-22 20:05:11 | 来源:山西日报

9月18日,太原市发改委召开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对收费标准的2个方案进行听证。20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方案一,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5元调整为0.95元,调价后每户每月增支不超过4.05元。现行污水处理标准入不敷出听证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目前,太原市现行的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每立方米0.5元,受污水处理量逐年增加,动力、原材料成本逐年上升等因素影响,以及污水处理标准的升级提高,污水处理运行费用也大幅增加。通过对太原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厂、晋阳污水处理厂近三年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平均成本为1.12元/吨,现行收费标准难以满足污水处理正常运行。为此,适度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利于促进污水处理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及市民生活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太原市须在2020年底前实现国家要求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目标,即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5元。方案一获一致认可 每立方米由0.5元调整为0.95元此次听证会上提出的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有两套方案。方案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将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拟定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增加0.45元,由每立方米0.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95元。方案二: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拟定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增加0.60元,由每立方米0.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10元。当日听证会现场,20名听证会参加人员逐一阐述观点,在两套调整方案中,一致选择方案一。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全省除太原市以外的10个地级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均已调整到位,太原市调价势在必行。适度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既有利于促进污水处理企业可持续发展,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质量,也可以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及市民生活需求。因此,选择调价幅度稍低的方案一。调价后每户每月增支不超过4.05元据调查,太原市居民用水量平均每户每月为7立方米,按“阶段式”水量统计,一级水量用户(每户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及以下)占太原市用户的92%;二级水量用户(每户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以上至13.5立方米)、三级水量用户(每户每月用水量13.5立方米以上)占全市用户的8%。按照方案一,太原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上调0.45元,按每户每月一级用水量计算,每户每月增支不超过4.05元,年增支不超过48.6元;按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每户每月增支3.15元,年增支37.8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提供的测算结果,该方案影响CPI同比上涨0.07个百分点。以2019年全市居民用水量计算,该方案年征收污水处理费25444.44万元,市级财政年支出将减少12161.94万元,但仍需负担5562.31万元。调价后有关配套措施也要相应调整听证会参加人还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可持续发展等不同角度出发,围绕调价后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配套基础设施可否相应升级,处理后的污泥与再生水回用,制定阶梯式收费方案,开征时间可否延后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具体为:对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用户,要严格按照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执行;污水处理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控制;推进城市管网雨污分流,加快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对太原市低保家庭用户给予优惠,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做调整,仍按原收费标准收取。据悉,太原市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会讨论以及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情况,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拟定本次听证会报告,尽快上报太原市政府。

山西晚报记者 郭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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