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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2 11:22:37 | 来源:网信晋城

晋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网信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我市网络环境,为市委交好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文明创建三张优秀答卷,构建“两只翅膀腾飞、三足鼎立支撑、城市两翼发展”格局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登记工作(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被纳入此次登记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媒体,主要包括互联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微博官方账号(不含普通个人账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百家号、一点资讯号以及手机客户端等,均应进行登记。1、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开办的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含代维护的账号);2、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是上述范围之列的政务新媒体,均应到属地网信部门登记;3、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所属注册、管理、运营的各类网络新媒体账号。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8日进行集中登记。本次集中登记结束后,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从变更之日起30日内重新进行登记。新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应及时到属地网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三、登记方式1、账号登记所需材料: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②单位负责人(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运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④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需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⑤从业人员有互联网新闻业务培训证书的需提供互联网新闻业务培训证书的复印件。2、报送登记资料要求:拟登记的新媒体,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登记表可到“网信晋城”微信公众号底端“互动服务”栏里下载。各县(市、区)网信办负责本地政务新媒体登记工作;市直各单位应提供新媒体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根据有关规定应填写新媒体登记表(附件1)、负责人登记表(附件2)、从业人员登记表(附件3),加盖传媒集团公章。登记完成后,统一于5月28日前集中报送至晋城市网信办(邮编:048026 晋城市城区前进路1428号市政府办公西区东楼104室),电子版报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四、其它要求1、各县(市、区)网信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要高度重视此次登记工作,晋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的监管和指导。对不履行登记手续,违规开设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政务新媒体,晋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警告、约谈、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和永久关闭等措施予以处置。2、填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表格,并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3、如本单位开办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时,应将所有新媒体账号逐一进行登记备案。联系人:曲 鹏 李勤联系电话:0356-2566024附件:1.晋城市政务新媒体账号登记表 2.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责人登记表3.晋城市新闻传媒集团——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从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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