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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消费警示

时间:2019-09-10 17:22:11 | 来源:晋城在线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又一波消费高峰来袭,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发布温馨消费提示: 一、购物消费要理性 一是正确选择购物场所,最好是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二是选购商品要多看多问多比较,面对商家节日期间的打折、返券、抽奖等促销活动要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是对“三无”产品要保持高度警惕,选购商品时要查看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四是打折商品、特价商品、赠品等同样享受“三包”服务,消费者购物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以利维权。 二、食品消费要安全 两节来临,食品消费也进入旺季,12315中心警示广大消费者,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选购食品应注意: 一是要到固定的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市场购买食品,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网购食品要选择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 二是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食品,不要购买胀袋、鼓包和变形等包装异常的食品。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 三是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标志;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标识内容;要谨防“洋标签”食品,凡是我国境内售卖的进口食品必须具有中文标识; 四是购买散装食品时,查看外包装上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且有专用工具售货; 五是在选购酸奶等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家是否按照标签说明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以确保食品品质; 六是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于发现“问题食品”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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