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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关于严厉打击、有奖举报、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的通告

时间:2021-10-29 22:00:15 | 来源: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场站应对组

日前,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场站应对组发布《晋城市关于严厉打击、有奖举报、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的通告》。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01 充分认识危害,自觉抵制乘坐

非法营运车驾驶员均未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能有效保障乘客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非法经营车辆,缺乏规范化管理,车辆技术性能无保障,存在随意揽客、胡乱议价、宰客、甩客、故意绕道等不规范行为,且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意外,乘客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拒绝乘坐非法网约车、黑车,确有必须请乘坐合法营运车辆。

02 集中开展整治,依法严厉打击

专项整治通过大现场检查和路检路查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希望非法营运者勿要以身试法,自觉终止非法行为。

03 积极依靠群众,实行有奖举报

凡是发现从事非法道路旅客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广大群众可第一时间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28。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照片、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简要说明当时情况等有效信息。

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现金奖励,同一宗非法营运案件出现多个举报人的,只对首个举报人进行奖励,多个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受理机构在举报事项调查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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