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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项户籍业务与陕西、宁夏实现“跨省通办”

时间:2021-06-26 08:00:16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6月25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6月15日起,我省6项户籍业务与陕西、宁夏实现“跨省通办”。

按照公安部计划安排,2021年底前,开具户籍类证明和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6个事项要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通办”。6月15日起,我省与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公安部组织下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为26位办事群众户口迁移实现“跨省通办”,方便了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21日,市民张女士拿到儿子的户口簿后高兴地说:“在家门口的派出所,就把孩子的户口从陕西迁了过来,省去了我们跨省奔波的时间和精力,真是太方便了!”张女士于6月16日到义井派出所户政大厅咨询如何给孩子迁户。本想着孩子的户口在陕西省,属于跨省迁户,肯定得来回跑好几趟。但是,户籍民警告诉她,山西、陕西、宁夏三省区户口迁移可以“跨省通办”,他们正好符合新政迁移条件。

听到这个好消息,张女士当下就递交了材料,并在“跨省迁移”确认书上签字同意。户籍民警为张女士打印出孩子的户口准迁证,让其回家等待消息。随后,户籍民警立即电话联系陕西铜川的迁出地派出所,提醒对方按照“跨省通办”业务流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次日,陕西铜川迁出地派出所回复我省户籍民警,张女士儿子的户口迁出业务已办理完毕。户籍民警当即为张女士儿子办理好户口迁入业务,并通知其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

为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省户籍管理不断在“放管服”方面改革创新。2019年5月,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放宽了山西省城镇范围内户口迁移政策;2020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离开户籍地在省内工作生活的群众,可在任一派出所申请办理四项业务,减少群众来回奔波,方便群众办户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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