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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粗心”司机撞人逃逸 执法交警快速侦破

时间:2021-04-09 17:00:30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4月9日电 (通讯员 刘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本职实际工作,突出打击违法犯罪职能,积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近日,兴县交警巧用信息化手段,6小时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事发当天10时59分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称在蔡家崖火车站附近有人被撞重伤送往医院,事故现场没有任何车辆停留。事故处理中队带班民警薛子建先与报警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发生的相关情况,后经过现场技术勘查和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天8时34分有一辆无号牌铲车在行驶过程中将行人撞倒,未在现场停留驶离现场。事故发生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但铲车的行驶速度比较缓慢应该没走远,带班民警薛子建缜密分析后带领若干民警立即出击,从事故现场沿337国道和218省道方向逐一排查。13时30分许,排查小组在蔡家崖乡疙瘩坡村山上的一片空地发现停放的铲车中有一辆与肇事铲车相似,经过反复仔细对比,在挡风玻璃处右下角发现与视频中肇事铲车都有一小块淡黄色物体,最后确认是一块胶带,且铲车不远处出现了监控视频中的相同货物。经询问,铲车司机张某兵承认早上驾驶铲车经过事发地点,与视频中人像进行比对后确认张某兵就是肇事车辆驾驶员,由于铲车视线问题撞到人后并没有及时发现。至此,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在事发后六小时被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成功侦破。

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缜密的工作作风,成功破获“3.13”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赫赫警威,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兴县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刻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避免耽误伤者的救治时间,从而加重事故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随意变动现场或私自驶离现场,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挪动事故现场应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说明后再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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