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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黄土风网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就要亮出党员身份来

时间:2021-10-13 08:01:04 | 来源:山西日报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提倡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当先锋模范,引导党员围绕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救助、扶危帮困等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旨在促进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人民谋幸福”初心,扎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党为党,一心为民,这本是做党员的光荣,党员理应亮出自己的身份来,这样,更有利于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和为群众办实事。

亮出党员身份来,就是要树立党的形象。有故事讲: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位老农步行20多公里去县城新华书店买共产党的“像”,准备过年时和毛主席的像并列挂在家中,以表达对党的感恩之情。售货员告诉他,共产党没有画像。老农急了,共产党对咱这般好,咋没有“像”?这个故事情节,实质上刻画的就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告诉我们,每个党员代表的都是党的形象。在革命战争年代,“冲锋在前”是共产党员不言的形象。在今天阳光明媚的建设时期,“我是党员”就是共产党员对自我形象的直白。时至今日,很多党员都自发地佩戴党徽,还有“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队”等名牌遍及各个领域,当然,挂党员名牌,亮党员身份,就是要以此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群众,树立和维护好党的形象。

亮出党员身份来,就是要展现为民决心。通知强调,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的重要标准。其实,这也告诉我们,无论基层党组织,还是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必须满怀真诚、实心实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做到这些,就要敢于亮出党员身份,以此展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取得“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

亮出党员身份来,就是要接受群众监督。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需要严格自律,但究竟做得怎样?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心里有杆称”。为群众办实事不是凭个人主观意志,而当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换言之,就是党员干部要拜群众为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所以,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干部就要敢于亮出身份,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评判。这样,为群众办实事才能更有动力,取得实效。

总之,党员形象,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党百年前成立之初就立下的初心。一切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我党今天坚定不移的决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一项重要的实践活动,是新时期我党对党员提出的更高要求。真诚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干部就要敢于亮出自己的身份来。(贾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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