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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时间:2021-06-05 08:00:21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日报客户端综合报道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起草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开始征求市民意见。流动性过剩时,太原将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加大贷款发放力度。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包括流动性不足和过剩风险,指标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超过或不足一定百分比。流动性不足时,公积金中心存在不能及时满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资金需求的风险,应加强管控措施、保障运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过剩时,存在资金浪费和收益降低风险,应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按照“指标预警、分级响应、措施管控、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管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现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设立四个级别风险响应措施,分别对应流动性过剩、流动性适中、流动性紧张、流动性不足,根据相应级别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适当调整。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满足风险等级条件,经公积金中心综合研判住房公积金资金压力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可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

个贷率低于85%为一级响应,属于流动性过剩,实施积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措施,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合理配置不同期限的国债、定期存款和结构存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结清银行短期借款,回拨公转商贷款(若有);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门槛,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在符合“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要求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缴存职工基准贷款额度的1.1倍。

个贷率在85%(含)—90%之间为二级响应,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二级响应级别,可采取以下政策调控措施:关注资金流量、流向和流动速度,做好各项业务日常监测和数据分析,重点做好资金测算和业务规划;启动资金筹措方案,做好提前兑付定期存款和国债、办理商业银行短期借款、开展公转商贷款等措施的准备工作;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缴存职工基准贷款额度计算。

个贷率在90%(含)—95%之间为三级响应,实施适度收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三级响应级别,可采取以下政策调控措施:做好定期存款和国债的兑付工作、开展商业银行短期借款业务、向管委会申请授权办理一定额度的公转商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缴存职工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个贷率在95%以上为四级响应,实施收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启动四级响应级别,在实施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可采取以下政策调控措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缴存职工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欢迎市民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邮箱、信件或传真等方式反馈。反馈方式:传真:0351-6851678;邮箱:[email protected];邮递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文兴路63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

原标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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