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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将施行“脸谱”管理

时间:2021-03-05 18:00:16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看脸”选药店,买药更放心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新一轮“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认真落实城区区委“三个一”工作法,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探索,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将施行“脸谱”管理,届时市民买药就可以“看脸谱选药店”了。

“脸谱”管理,旨在灵活运用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结果,倒逼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消除药品零售环节的安全管理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城区市场监管局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根据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结果,制作《晋城市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信息公示牌》。对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或轻微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及时整改的药品零售企业,张贴“大笑”(优秀)脸谱;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对社会造成影响和危害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药品零售企业,张贴“微笑”(良好)脸谱;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立案查处,张贴“红脸”(不合格)脸谱。

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将《晋城市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信息公示牌》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从药品零售企业此次合规性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至下次合规性检查结果公示前。在此期间,如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立案查处,并张贴“红脸”脸谱。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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