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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行动和学历提升行动

时间:2021-06-25 17:00:11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25日电 (吴琼) 记者25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近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行动和学历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以下简称“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和学历提升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企业(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类药品生产企业)要从机构设置、重点人员数量和重点人员条件三个方面,对本企业现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即: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逐岗对标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学历提升、内部调整、人员招录等方式进行整改。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与各大院校合作,为企业重点人员搭建学历提升平台,根据本区域企业实际,遴选一批办学实力较强、专业基础好、化工特色鲜明的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或企业设置现场教学点,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线上学习、送教上门的方式,组织制定符合区域特点的实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提升企业员工化工安全专业素质。

各企业主动与院校进行对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人才培养方案,把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结合,充分利用高校远程继续教育、开放大学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百万大扩招等方式,培养企业实用人才。

同时,各企业在招录重点人员时要严把安全资质条件关,严禁降低门槛;新设立的企业和现有企业新入职的重点人员,不设过渡期,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资质条件要求。

各级应急部门加强对企业“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纳入”,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发证审核内容,纳入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安全许可审核内容,纳入安全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配备到位、条件达标、人证相符。对不严格准入和不培训、假培训、乱培训的,依法予以处罚,并予以曝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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