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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校寒假放假时间调整

时间:2021-01-15 22:00:50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小学、初一初二年级1月22日放假

本报讯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学校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相比之前公布的放假时间,此次调整涉及从幼儿园到高中二年级,放假时间不同程度有所提前。

《通知》明确了全市各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调整为1月15日,1月16日进入假期;中职学校、小学、初一初二年级放假时间调整为1月22日,1月23日进入假期;高一高二年级、初中三年级放假时间调整为1月29日,1月30日进入假期;高三年级放假时间由学校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

据了解,我市之前公布的2021年中小学寒假时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寒假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28日,3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放寒假时间统一为2月7日至2月27日,2月28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高三、初三)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的前提下,坚持“错峰”原则,学校确定假期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返校。

此外,《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失管失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无漏洞。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抓实抓细寒假期间及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要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要科学有序、错时错峰安排学生离校(园),确保离校(园)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要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寒假期间的健康教育,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出境、不跨市,原则上不到市域外活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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