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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两部《条例》明年施行

时间:2020-12-12 14:00:22 | 来源:太行日报

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本报讯 记者袁泉、韩艳帅报道:12月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和《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和《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的立法项目。从今年年初开始,两部《条例》历经起草、调研、论证、多轮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报批,11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突出互助养老和健康养老的独特作用,注重将我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定化。《条例》中“护理照料假”体现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同等家庭义务,对独生子女给予每年不少于15天的照料假,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享有每年不超过7天的护理照料假。

《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共八章五十九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对界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模式、分类处理环节分别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针对农村和城市产生垃圾的种类和处置条件不同这一情况,《条例》也做了区分,规定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方面,明确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适当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出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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