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生活网 - 晋城人自己的生活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山西法院集中宣判8起涉恶案件:被告人祁县乔家堡村主任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2020-12-02 17:02:2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乔俊川等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高院供图

中新网太原12月1日电 (刘小红)记者1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晋中市两级法院近日对8件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被告人祁县乔家堡村村委主任乔俊川犯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25万元。

被告人乔俊川等人涉恶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乔俊川等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全案12名被告人中有11人属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

本案系典型的“套路贷”犯罪,诈骗金额3000余万元,被害人数达几千人,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山西省高院供图

审理查明,2002年被告人乔俊川当选祁县乔家堡村村委主任后,以入股乔家堡旅游景点开发有限公司和管理乔家旅游停车场等方式,拉拢部分村两委干部,网罗部分被告人进入村治安办工作,逐步培养自己的势力。

2008年被告人乔俊川兼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先后安插亲信到村委和其注册成立的公司里任职,通过发放工资、入股分红、照顾工程等方式拉拢成员,长期把持乔家堡村两委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乔俊川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间,该集团为获取经济利益、巩固强势地位,多次在乔家堡村及周边实施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借拆迁安置之机,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拆毁村民房屋,殴打和控制阻止强拆的村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岳利勇等16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高院供图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乔俊川犯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25万元。被告人乔春景等1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11月30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章学飞、章学成等37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本案系典型的“套路贷”犯罪,诈骗金额3000余万元,被害人数达几千人,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审理查明,2017年2月以来,被告人章学飞、章学成共同及各自为获取非法利益,租赁办公场所,招募亲友、同乡及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组织成员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组织分工明确,通过实施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章学飞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章学成、王桃等其他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被告人岳利勇等16人涉恶案。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岳利勇等16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审理查明,被告人岳利勇、王强、王文清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较固定的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及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榆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岳利勇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上述案件为晋中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8起涉恶案件中的3起。据悉,此次8起案件集中宣判共计8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宣判。(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