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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的公告

时间:2020-09-07 14:00:25 | 来源:太行日报

2020年9月1日起,晋城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从今年起市医保中心不再直接经办市直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业务,市直大中专院校到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三、征收期限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2021年度缴费期的,可以在出生六个月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补缴2021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逾期不能补缴。

四、特殊缴费

(一)困难群众资助、补贴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二)保费补缴

符合补缴政策且补缴保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温馨提示:一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二是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缴费人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定后,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无法实时查询到缴费信息的,请耐心等候,稍后重新尝试办理缴费。

五、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我省各地市已全部开通微信缴费,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再次提示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1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1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六、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温馨提示: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查询到缴费入库记录。为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通过【参保人缴费查询】只能查询到入库时间等信息,不显示具体缴费金额。

七、退费办理

符合退费政策由缴费人自行向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且必须要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申请,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可办理退费的及时退还给缴费人;不能退费的,当场告知缴费人原因。

八、医保服务

医保电子凭证是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的唯一标识,是参保人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证。缴费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认证和授权、医保扫码支付、诊间结算、医保查询等多场景使用。

(一)激活

缴费人可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大厅”医保电子凭证选项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界面,按照提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二)使用

1.展码消费

进入医保电子凭证页面,点击立即使用即可通过电子凭证二维码在医院、药店完成就医购药。

2.信息查询

选择医保个人服务查询,绑定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即可进行个人医保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医保消费信息查询、个人医保缴费信息查询、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办理。

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激活绑定。

九、其他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6号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进行咨询;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可拨打95113进行咨询。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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